【環球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】
中市警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警員蕭棋擇於03月25日凌晨擔服取締酒駕勤務,於臺灣大道與市府路口看見一台黑色自小客車行跡可疑,遂上前盤查,竟查獲一名范姓越籍移工身揹彰化、臺南、臺中、桃園等地方法院、地檢署的4條通緝在身,旋即將該民逮捕依法歸案。
臺中市一名24歲范姓越籍移工於111年持工作簽證來臺工作,卻待不到一年就逃逸,於112年遭雇主通報行方不明後,又相繼涉及多起刑事案件遭法院通緝,於今年03月25日2點多開著與朋友借來的車輛行駛於臺灣大道上,不料遇上員警巡邏攔查。
范男仗著身為外籍人士,認為臺灣警察好「唬弄」,竟膽大包天拿楊姓同鄉的駕照資料給員警盤查、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,范男現場對於員警的盤查態度不疾不徐、淡然自若,豈料蕭員火眼金睛,仔細查看照片與范男的面相並不近相似,然而越籍男子堅持該照片就是自己,員警現場將該民帶至移民署專勤隊一查,果然讓他逃逸移工及四條通緝的身份曝光,員警遂依法立即將范男上銬逮捕,全案將依法移送地檢署歸案。
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,民眾心存僥倖聘用逃逸外勞,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合法引進的外勞,一經查獲確認違法,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,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,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,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