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袋警加強取締”未禮讓行人” 改善交通安全環境

    【環衛新聞記者陳義翔報導】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為加強車輛駕駛人養成「停讓行人」習慣,強化行人路權,並使行人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及號誌規定,同時提升高齡者用路安全,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,嚴格執行「113年度行人及護老交通安全細部執行計畫」,加強取締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、「行人違規通行」、「違規停車及違規臨時停車」、「道路障礙物」等違規行為。

    據交通部統計分析,113年1月至3月行人30日死亡人數計119人,較去年同期增加16人,其中肇事原因以「車輛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」及「行人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」,死亡人數均為24人最多。布袋分局將持續加強取締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等違規,以期透過執法力度,提升民眾之守法觀念。

   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只要斑馬線有行人,汽車前懸、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,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等2個要件就構成違規,並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,000元、違規記點3點,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,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,避免荷包受損。

    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長吳永森呼籲,嚴格執行交通大執法只是一種手段,用意是希望用路人能夠提升守法意識,培養正確路權觀念,進而達到降低事故、改善路口安全之目的,讓行人安全更有保障。